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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137句

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

1、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2023四川

(1)、利川市户籍学生咨询QQ群号:327655902)

(2)、由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学生名单未更新,无法进行单网上比对。为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尽早发放到户,启动线下人工审核程序:

(3)、湖北省学籍证明下载地址:http://www.hbfp.gov.cn/gyhd/xzzx/308htm

(4)、  (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他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5)、审核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格审核。

(6)、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补助公示工作。

(7)、  (所需资料)在校证明、学籍注册登记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一折统复印件。(上述资料于10月11日前统一交到学生所在村)。

(8)、审核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格审核。

(9)、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资金的发放,经村、乡(镇)、县三级审核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政部门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10)、经财政部门通过学生家庭明白卡发放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今年春季学期补助各地需在8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

(11)、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市、乡、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内容留存照片存档并上报。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市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1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13)、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20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属于202015年退出户(不含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

(14)、扶贫助学补助标准自2017年秋季学期调整为每生每年5000元,分期申请发放。

(15)、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广西      县     乡(镇)人,现在              (学校)     级          专业学习,学历层次     (请选择:A.中职;B.中职—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C.高职;D.全日制本科),学号               ,学制     年。

(16)、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17)、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对象: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2020级新生。

(18)、是否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 ( ):A.是;B.否。

(19)、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会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20)、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每学期1500元。

2、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

(1)、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2)、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3)、学生或家长将填写准确的“申请表”和“承诺书”交所在村委会,由村委会逐一审核汇总公示后报乡镇扶贫办。乡镇审核公示后报县扶贫办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4)、经乡镇人民政府公开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汇总名单并审定;

(5)、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可通过雨露百事通APP进行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6)、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

(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国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指贫困家庭子女在籍学习(含实习期),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8)、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象(含已脱贫,且未备案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对象)。

(9)、2020年秋季学期仍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含已脱贫学生、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10)、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标准自2017年秋季学期调整为每生每年5000元,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11)、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A.是;B.否。

(1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13)、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20年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符合补助条件。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的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属于202015年退出户(不含脱贫监测户)的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900元。

(14)、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中职升高职),其家庭继续申报享受该资助政策。

(15)、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16)、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17)、审核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格审核。

(18)、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补助公示工作。

(1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20)、咨询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http://www.gxfp.gov.cn/)

3、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2023下半年

(1)、雨露计划以农村贫困户青中年劳动力为对象,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以转移就业前的技能培训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学校承办、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扶贫到户、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国家财政扶贫资金补贴和扶贫项目管理等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2)、补贴(allowances)是由制造商或批发商传递给零售商并给予其销售职员用于主动性销售某种商品的费用。补贴一般用于新项目、较慢周转的项目或较高毛利差额的产品。它们经常被用来推动家具、服装、消费电器和化妆品的销售。

(3)、将学校开具的当期学籍就读证明由学生拍照后传户籍地所在村驻村工作队或将原件交户籍地村委会。

(4)、雨露计划是国家专门针对农村贫困人口而实施的一项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脱贫工程,由各级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县财政部门在2020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本科新生的补助在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6)、今年春季学期补助各地在8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

(7)、“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分期春、秋季学期申请审核发放,每学期2500元)。

(8)、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进行申报,12月10日前完成审核,12月30日前补助到位。

(9)、要严格按程序申报,每个被资助学生务必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交学费凭证、建档立卡脱贫户信息打印件,由村委会初审签字盖章后,报街镇审核签字盖章,再报送区/县乡村振兴局审定汇总并签字盖章予以公示后进行资金补助发放。

(10)、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1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学生,按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户籍所在地,通过提交学籍证明到村委会按时进行分学期申报,通过审核认定、公示后予以分学期享受扶持政策。

(12)、利川市户籍学生咨询QQ群号:327655902(已满)、753294676)

(13)、“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仍执行原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每学期1500元)。

(14)、村委和乡镇对所收到的材料要逐份认真审核,核实学生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核查申请对象是否有遗漏,要确保应发尽发。

(15)、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发放要求将另行通知。

(16)、如果对政策有疑问,可向帮扶联系人、户籍所在乡镇扶贫工作站或县扶贫办、就读学校咨询。

(17)、A.    中职( )B.中职—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 )C.高职( )

(18)、《威信县2020-2021学年职业教育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

(19)、或登陆湖北省扶贫网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20)、雨露计划是一项由扶贫部门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户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扶贫对象的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扶贫培训计划。

4、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2023上半年

(1)、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补助公示工作。

(2)、审核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格审核。

(3)、“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每年按学期分两次申请、两次发放。本次发放2020年秋季学期补助,每生1500元。补助资金直补到户,由县扶贫办委托云南农村商业银行威信县分行统一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申请对象提供的“一折通”或其他信用社账户上。

(4)、已获得扶贫部门)组织实施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及残联部门门组织实施的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5)、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

(6)、  按照省扶贫办、教育局、人社厅《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甘开办发(2019)197号)精神,2019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现已开始,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7)、各地迅速复核2020年秋季学期补助发放名单,严格审核把关,剔除今年春季学期休学、辍学、参军、服刑等类型学生,同时组织乡镇、村对系统内监测对象家庭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资质进行摸底核查,确定职业学历教育拟补助对象;

(8)、享受扶持政策的学生,采取直补到户的方式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9)、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10)、各乡镇对前期已摸底困难家庭学生的“XX县XX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可以为扫描件或照片)”材料进行收集。对于一时无法提供申请表、学籍证明的学生,待系统内学生名单更新后或秋季学期开学后提供相关材料再行补发。

(11)、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8日

(12)、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翟玉龙书记的留言已收悉,镇雄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2020学年,我县的雨露计划资助分2批发放,第一批已于2019年11月20日下午开始发放(通过信用社打款),第二批拟于本月底或12月初发放。    感谢您的理解,祝您学业有成!                                                                         镇雄县教体局                                                                        2019年11月22日

(13)、2018年3月20日0时开始至2018年5月20日24时截止

(14)、咸丰县有效打款银行账号为: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原湖北咸丰农村合作银行)粮食直补存折,申报填写时开户姓名要与存折上姓名一致。

(15)、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16)、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工作将于2020年11月10日结束,但各乡镇申请材料提供仍非常滞后,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请大家快速按要求提供材料送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7)、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会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18)、办理方式:由帮扶干部联系学生,核实学生在校情况并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19)、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要主动与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即:春季学期申报审核通过后补助2500元,秋季学期申报审核通过后补助2500元)

5、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2023广西

(1)、自治区扶贫办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各县→各县将名单分发到各乡镇→各乡镇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11月20日前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2)、(2019年9月入学的新生(预科生除外)同时提供广西农村贫困户学生学历教育培训审批表(附件3)、学生身份证印件、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送村委会→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附件4),报乡镇人民政府;并把学生材料上交县扶贫办再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审批→县财政部门在12月31日前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2)、确认流程。持有上述有关资料,先到村级和乡级进行确认,乡级政府会把你的雨露计划申请表和上述资料移交到县级扶贫单位,至此,申请工作完成。

(3)、发放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

(4)、帮扶干部于2020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1月25日前(秋季学期)出具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本科新生仅需帮扶干部出具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确认书)。

(5)、  (补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子女本人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也可作为补助对象。

(6)、注:所有申报学生必须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全省统一的学籍证明,未在申报时间截止内上传有效学籍证明的视为无效申请。(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校开具的《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当期申报必须使用当期开具最新证明,即学籍证明出具的时间必须符合当期申报时间,且学籍证明上所有需填写的信息和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完整。上传过期、涂改、无公章或其他非正规模板证明均视为无效学籍证明)

(7)、符合补助条件的本科新生在11月30日前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获得一次性补助。

(8)、2019年秋季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

(9)、雨露计划是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

(10)、对全省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职业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对监测对象尚未消除风险的,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纳入“雨露计划”政策补助范围,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后从下一学期起停止发放补助。

(11)、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核实,不要轻意相信,谨防受骗。

(12)、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补助公示工作。

(1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14)、2019年秋季学期补助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发放

(15)、县扶贫办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政部门将学生的扶贫补助划拨到账,不存在委托其他部门或个人代办拨款业务。

(1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象(含已脱贫,且未备案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国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指贫困家庭子女在籍学习(含实习期),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学生,按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户籍所在地,通过申报软件按按时进行分学期申报,通过审核、公示后予以分学期享受扶持政策。  享受扶持政策的学生,采取直补到户的方式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17)、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中职教育阶段除可以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外,还可以按每生每年3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18)、职业教育东西协作滇西实施方案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每学期2500元。

(19)、本确认书由帮扶干部出具,或由帮扶干部委托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出具,帮扶干部和被委托人对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20)、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020年,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1)、提供证明材料。贫困建档立卡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不是建档立卡户,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明,如烈士贫困证明,退伍军人贫困家庭证明等等。此外,还要学校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和户口复印件,户主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各乡(镇)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有学籍信息的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名单、自治区提供的本科新生名单,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

(3)、2018年春季学期    2018年3月20日0时开始至2018年5月20日24时截止  2018年秋季学期    2018年9月20日0时开始至2018月11日20日24时截止

(4)、《威信县2020-2021学年职业教育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中的身份证号码、存折或银行卡户名与账号、学生就读学校与专业、入学年月和学制等信息都必须准确无误。《云南省雨露计划承诺书》(附件2)必须由家长签字盖手印,并对所承诺事项负责。

(5)、办公地址:各村村委会、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各乡镇政府)、藤县扶贫信息中心(藤县河东政贤路7号一楼)。

(6)、从2021年秋季开始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调整为按学期放发,一年发两次。

(7)、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即:春季学期申报审核通过后补助2500元,秋季学期申报审核通过后补助2500元)

(8)、2020年起,具体流程为: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各乡镇→各县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并于7月10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送村委→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20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9)、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10)、审核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格审核。

(11)、以瑞丽市为例:2020年6月20日前发放。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12)、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雨露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中职(中技)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手段。

(13)、“雨露计划”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要求,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认定的贫困家庭,都应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14)、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15)、“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其中,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东部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到东部学习学生的补助资金,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中职学生资助卡),具体申报和补助时间要求如下:

(16)、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补助公示工作。

(17)、(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就读生不予补助)

(18)、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

(19)、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20)、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进行申报,6月10日前完成审核,6月30日前补助到位。

(1)、《威信县2020-2021学年职业教育补助金申请表》中“就读学校意见”需学校签字盖章,因时间紧迫,可由学生填写完成学校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影印件发回打印上交,不必邮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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