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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哪本书75句

黑格尔辩证法内容

1、黑格尔辩证法内容有哪些

(1)、笔者认为,随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来面目得到恢复和发扬,黑格尔哲学无疑将再度受到人们的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不像不懂得它却又自认为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理解的那样,是绝对真理的化身;也不像没有学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朋友们断言的那样,它一无是处。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是几个人想入非非的杜撰,而是时代的产物。所以,它的生命力并不会因我们的好恶而增减。现在的问题是,虽然粉碎“四人帮”已经四分之一世纪了,但是本本主义、教条主义还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主要阻力,这可能是因为封建的遗毒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还严重地存在。

(2)、因此,我们常常把矛盾和对立混为一谈。我们谈辩证法从来都是这样的,矛盾就是对立嘛,对立统矛盾统一。毛泽东也这样讲,矛盾论就是对立统一嘛。其实对立和矛盾两个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个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比如说,对立是黑的和白的,矛盾则是黑的和不黑的。

(3)、而反思体现语言学的规范,对文字语言的重视。这在西方是有传统的。

(4)、或许黑格尔辩证法的本意,本身就是有待阐释的一个能指空位。其理论的所指向度或许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在于,所有相对激进的阐释都试图将凸显一种彻底的否定性,不管是将这种否定性放置于辩证法的语境,亦或是对无条件的“绝对”。马克思对辩证法的阐释,显然也是理论旨归大于学理推演。

(5)、包括对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在搞法律工作的人对这不是很强调了,认为它是意识形态,主张法律上的具体问题要具体研究等等。实际上,它是有联系的。

(6)、所以在今天尤其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源地——德国古典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思想发展以及他们所包含的真正内涵从新作一番考证。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之特别是黑格尔直接影响了马克思。

(7)、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两大要素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我作出了这样一种解读。那么,下面就讲中国人是怎么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我认为有很多东西要把它正误。

(8)、当前我们特别要发扬理论固有的分析批判精神,强调独立研究,结合现实与历史,认真地并系统地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要有这种态度,那末,尽管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不小,我仍然相信前途是十分光明的。

(9)、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理性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等。

(10)、按照前面所说,黑格尔为了成就其“无限的形式”,他的辩证法必须从理念出发,让理念自身展现,这样才不至于陷入康德式的主客二分的主观性;但是另一方面,辩证法形式的缘起是概念,而概念总是人产生的。尽管黑格尔把人看成是理念的显现环节,认为人承载着存在,内包着神性,尽管人的意识也就是神的自我意识,但人毕竟和神是有区别的。这样,在黑格尔辩证法中就存在着两个因素的张力:一个是整全、无限的实体——神;另一个就是实体通过人实现出来的自我意识,前者是实体,后者是知。尽管这自我意识作为知最终也是理念的自我意识或神的“启示”,但毕竟是通过人来实现的,它的意识形式发源于知性有限性。这就造成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理性的“无限的形式”在每一个因素都是肯定和否定的统一。从无限实体的角度说,他不能像斯宾诺莎的实体那样,自说自话,单纯强调实体自因。它必须在概念规定中有限化自己,才能证明自己是真理,但是有限化就是自身作为无限物的否定,所以可以说,它是在自身的否定中成就自己的真理。相反,从自我意识作为知的角度说,人总是通过有限的概念规定来进行认识,人只有真正意识到这种有限性并否定其有限性才能达到无限。所以和前面一样,他也在自身的否定性中成就自己的真理。肯定和否定的这种一体化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构成一种关键的机理。这种机理实际上在逻辑学的开端上就已经被设置了。前面已述,这里不再重复。

(11)、但是,在我们看来,认识对象是在实践基础上生成和设定的,所以,关于它的绝对真理的最终把握只能是幻想,而且是十分有害的幻想。对此,恩格斯说:“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正是在于它永远结束了以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哲学应当认识的真理,在黑格尔看来,不再是一堆现成的、一经发现就只要熟读死记的教条了;现在,真理是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而科学认识的较低阶段上升到较高阶段,愈升愈高,但是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他再也不能前进一步,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出神,就再也无事可做了。这不仅在哲学认识的领域中是如此,就是在任何其它的认识领域中以及在实践行动的领域中也是如此。

(12)、 本文原载《社会科学家》2016年第12期

(13)、黑格尔的客观逻辑包括“研究ens的本体论,由表象取来的本体,如灵魂、世界、上帝等等”,也就是存有论和本质论,黑格尔的主观逻辑是概念论。

(14)、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黑格尔哲学在中国的地位是很高的,虽然人们时时刻刻在批评他的唯心主义,但是,这个唯心主义体系所蕴含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所以,不要说在思想理论界,即便在思想理论界以外,黑格尔也是很受人重视的。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情况便大变了。谈论与研究黑格尔的人越来越少了,为什么?原因在黑格尔哲学以外。即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失宠了。结果便殃及池鱼,黑格尔哲学也失宠了。

(15)、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3期

(16)、内容摘要:黑格尔被视作现代性哲学话语的奠基性人物,然而关于其辩证思想的阐释却远未定于一尊。这项研究从思想史层面切入讨论,首先分析建立在辩证法之上的“历史形而上学”,进而勾勒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这两种对立版本的“历史终结论”。在马克思化的黑格尔主义者科耶夫这里,黑格尔式辩证法彰显出了彼此对立的“两张面孔”。而“革命之后怎样”这个问题以及科耶夫对该问题的回应,则标识出了黑格尔式辩证法一个内在的结构性困境。

(17)、总结起来说,黑格尔提出了一种与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完全不同的辩证的思维方式。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认为,认识的对象是给定的;黑格尔认为不然,认识的对象是认识者主动设定的。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认为,认识和认识对象的关系是直接同一的关系;黑格尔认为不然,两者是直接与间接对立统一的关系。传统的形而上学认为,绝对真理是能够最终完成的(或最终实现的),黑格尔认为真理是一个过程,绝对真理体现在相对真理的无限发展的长河中。而且,由于黑格尔认为存在的本质是思维,所以,认识展开的过程也就是存在展开的过程。也就是说,不仅认识发展的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存在发展的过程也是辩证的。

(18)、我们看到,在黑格尔这里,整体,被运动化了、时间化了:整体在“世界”内的实现需要时间,但“普遍历史”,会保证它的最终抵达。整体不再是一个静态的、无时间的“理型”之世界,而总是一个历史性的整体。科耶夫这样阐释黑格尔的规划:

(19)、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它是唯物主义的高级形式。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

(20)、亚里斯多德尝言:离开城邦后,人要么是神、要么是野兽。而在历史终结的真理王国里,确实只有两种人,作为神的圣人(真理王国唯一正当的统治者),和野兽般的末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然而,正如科耶夫本人所指出的,对于“圣人”来说,他实则无法分辨自己是获得了智慧、还是陷入精神错乱:“我们可以称他的知识为‘疯狂’,只是因为他完全独自地认定自己的知识就是真理(那在主观上也许是‘自明的’),因为甚至别的疯子也不相信这一点”。从精神分析角度来看,智慧与精神错乱,均彻底越出了现实秩序的符号性坐标,的确这两者之间是没有“标准”可供区分。许美静2006年的大闹酒店事件,起因便是“动机不明”地“跟踪陌生人进入酒店房间,突然高喊‘CallmeGod’”。事后许美静“被诊断为轻度精神分裂和抑郁症”,并被长时间留院观察(警方决定不提出控告并结束调查)。而根据曾追随科耶夫求学的罗森(StanleyRosen)之记载,科耶夫曾经告诉其秘书他是神;她嘲笑他,这很让科耶夫感到困扰。

2、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哪本书

(1)、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从历史联系上说,它当然来之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所以,实事求是地来考察一下黑格尔是如何提出了系统的辩证法理论的,他又是如何去认定辩证法的基本规定性的,所有这些工作,对我国的哲学界来说,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

(2)、感受永远冷峻幽深与澄明(Lichtung)的

(3)、到此为止,读者们可能发现我们的解释与黑格尔上述命题的要求不尽一致。黑格尔明确说了,哲学没有现成的(即给定的)开端,而我们却由“客观上是存在着物理现象吗”说起了,这不是有了现成的开端吗?是的。不管是有限对象还是无限对象,要讨论、要研究,必须要有一个由此说起的开端。问题在于:在科学中这个开端,是个不容置疑的公理,往后的研究所要揭示的内容,都得以此为根据。在哲学中则相反,开端以后展开的都是对这个开端的证明。就如上面所说,开端是客观上存在着物理现象吗?全部研究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所以黑格尔曾形象化地说,哲学的方法是个圆圈的方法,由起点进展到终点,实际上是回到了起点。当然不是平面上的回归,而是上升中的回归:在起点上,内容还是潜在的;在终点上,内容已经展开了。

(4)、到此为止,我们大体上分析了由休谟哲学到黑格尔哲学这一发展过程中,思维方式转变的逻辑过程。那末,发现这一过程的现实基础是什么呢?以往的教材和著作中常说,一是自然科学的成就,二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中阶级斗争的实践,我以为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假设。因为,大家所说的科学成就都晚于黑格尔的辩证法,至于18世纪法国的阶级斗争,对当时积极参与了这场斗争的思想家尚没有获此启发,只敢在思想里闹革命的黑格尔却从中获得了超越性的认识,岂非可笑。所以,我认为,启发黑格尔认识到了辩证思维这一秘密的现实基础,是对经济学的研究,使他对人的存在方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他在《小逻辑》中,在谈到哲学的认识方式时说:“禽兽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之物,俯拾即是,不费气力。反之,人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的必需品,必须由他自己去生产和培植。所以,即就他对于外界食物的关系来说,人总是通过外物而和他自身相联系。”(注:黑格尔:《小逻辑》,第91页。)

(5)、“先验逻辑考察与对象先天联系着的概念,所以它并未将客观认识的一切内容抽掉,或者说,它含有一个对象的纯粹思维的规则;它同时又考察不能归之于对象的我们的认识的起源。”

(6)、或许,马克思的另一个说法是成立的,黑格尔辩证法处理的仅仅是“思维的生产史”(《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96页);毕竟,黑格尔坚定地追随康德的如下想法:“直观无概念则盲”(《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杨祖陶译本,A51/B75)——这也就是说,没有概念,人们根本就看不见任何东西,换而言之,事物的内容只有在概念之中才能呈现出来——这便是《精神现象学》“导论”中光线比喻的含义。

(7)、在黑格尔看来,所谓的历史就是自由创造的历史,如果没有新的东西产生出来,那样的历史不能叫历史。所以黑格尔讲中国的历史有五千年,但中国没有历史,它没有新的东西,老是回到原处。真正的历史就要有新的东西创造出来,比如西方的历史,原来古希腊城邦社会到了中世纪,整个一个大否定,对古希腊全部否定,全部推翻。进入到一个新的基督教的境界,对彼岸世界的神的追求的境界,否定了一切偶像崇拜。到了中世纪晚期,文艺复兴又对中世纪来个大否定,这又有新的东西,人性、人的自由、平等、博爱等启蒙运动的口号,这都是崭新的东西。

(8)、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

(9)、对于对立,国民d和***对立,左派和右派对立,但他们都不是矛盾的。毛泽东讲的矛盾其实都不是矛盾,其实都是对立。(笑)他不是从语言层面上来讲的,是从事实层面上来讲的。事实上,当时国内正在进行国内革命战争,有两派,两派有冲突,它们的地位发生相互转化,这些都可以讲的,但这不是矛盾。当然毛主席的这样一种观点也不是他个人创造的,它来自于传统。中国历史从来都把对立理解成万事万物的动因,而不是把矛盾理解为事物的动因。

(10)、第以上两条的关系也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相互蕴含的关系。我为什么会把自己分裂成为认识者的我与认识对象的我呢?就是因为有异于我的外物存在(包括异于我的你和他存在着);但是,我之所以能知道有异于我的物和人存在,又在于我把自己设置成了对象。这两个方面,既无法分出它们在时间上的先后,甚至也无法分出逻辑上的先后,它们是相反相成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所以,黑格尔说,这种思维方式是没有现成起点与最后终点的无限的思维方式。

(11)、《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罗伯特•斯特恩著,丁三东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

(12)、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大致概括为,矛盾的三大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13)、设计与哲学ID:PhilosophyDesign

(14)、《小逻辑》25:内容发展的过程(在逻辑上)必须跟随在意识发展的过程之后,因为内容与意识的关系,乃是潜在(与形式)的关系。

(15)、在近代,康德还提出一种先验逻辑与所谓通常逻辑对立。本书所谓客观逻辑,有一部分就相当于他的先验逻辑。

(16)、而这三个规律内部也是一个正反合的逻辑关系,量变质变的规律是事物内部的规律,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是事物发展规律,而这三大规律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17)、“普遍而同质的国家”,系科耶夫的用语。“普遍”意味着包括全人类,涵盖全球的范围,在这种“具体的普遍性”(concreteuniversality)中,不但国家承认个体的绝对价值,而且每个人彼此也无保留地互相承认。不再有战争(内战抑或外战),因为不再有民族或宗教的对立。而“同质”则意味着彻底平等、无阶级结构,不再有主奴之分,不再有地位、性别、阶层等等差别,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尊严,每个人都认识到所有人均是自由的。到那一刻,历史运动的“马达”被关闭了:所有的欲望(厄洛斯)都被满足、所有的可能性都被穷尽,再没有重要之事值得实现,因而不再会有什么根本的变化,不再有任何理由来改变人对世界和对其自身的根本性理解;人不再需要哲学性的反思,而是尽情拥抱“一切让人快乐的东西”(科耶夫列举了艺术、游戏、性爱等等)……

(18)、到此为止,如果我们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暂时存而不论的话,那末,我想谁也无法否认,他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

(19)、这就把人管住了,但是两头必须有专人拉绳子。(笑)我们没有一种“逻各斯”精神,没有一种遵守规范的习惯。写在纸上的东西都可以不遵循,那是一纸空文,签了字可以不作数,还可以让人代签,这在西方是犯法的。我们没有这种规范性,还讲什么科学精神呢?

(20)、黑格尔和康德一样,认为辩证法起源于有限的知性规定(形式)与无限的对象(内容)之间的矛盾,因而辩证法就是理性的本性。但是他不同意康德矛盾即谬误的看法。他认为矛盾的东西可以显示一种更高的确定性和真理。他把这种包含矛盾的理性形式叫作“无限的形式”。他甚至认为,这种无限的形式才是真正的理性形式,而以前人们所揭示出的理性形式并不是真正的理性形式。为什么?因为理性本来就是处理理念、把握无限的对象的,在把握中必然陷入矛盾,理性正是在扬弃矛盾的过程中来确立理念的。那种无矛盾的思维形式,把矛盾看作荒谬的思维形式,并不是真正的理性形式。

3、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是什么

(1)、所以,也可以说,有没有一个现成的、给定的起点,这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辩证思维方式的分水岭。没有现成的起点,当然也就无所谓最后的终点,永恒的发展即是无限生命力之所在。

(2)、不过,对于辩证法所谓的矛盾,在我国的理论界常常有一种误解,即把它等同于直观中的矛盾,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左与右、上与下等等。在这里,矛盾双方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资产阶级无所谓无产阶级,没有左无所谓右,没有上无所谓下。但是,矛盾双方有一种外在的并列关系,所以在直观中便能把握到。这种矛盾是无法说明发展的无限开放性的。辩证的矛盾不是两个部分的外在对立构成的矛盾,是反思中把握到的矛盾。它不是两个部分的相互矛盾,而是同一事物的自我矛盾,肯定自身便包含着否定的因素在内,并且必然会向着否定转化;同样,否定自身也包含有肯定的因素,所以一旦否定替代了肯定,否定便成了否定之否定,即肯定。这才形成了现实的不断超越自身的无止境的开放式进步。

(3)、就这样,黑格尔将保留在前几代思想家(伏尔泰、卢梭、康德乃至费希特、谢林)的“前现代”的自然目的论和神意目的论,彻底改造为更具“现代”色彩的历史目的论:没有在世界之外的“外在的目的”,一切都内在于世界(世界历史)之中。

(4)、黑格尔本人比马克思“保守”的地方在于,他认为历史的前进不用人去主动地推进,绝对精神会通过“理性的狡计”实现它自身。在黑氏的立场上看,马克思所强调的历史必须要由人有意识地去推动,实则不需要,甚至多此一举。历史进程有其辩证性的固有法则,哲人要做的,只是探寻关于历史内在法则的知识(即,关于整体的知识、绝对知识)。而马克思则正是不满黑格尔将哲学的任务设定为只认识和解释世界,他提出,真正的关键是要改变世界。

(5)、好了,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后面将继续分享这本书其他内容,我们下一篇文章见!

(6)、但是另一方面,我们通常讲的理性是指一种规范性。这就是逻辑的规范,或者是通过确定的语言,语言逻辑。没有规范性怎么说是理性呢?说话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就像禅宗,那里是没有理性的——当然有一种机锋,有一种智慧一种体验。所以理性的另外一个含义就是要有规范。这两者恰好是相对的,你要打破现状,打破一切束缚,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你就必须要超越。但是你要是完全不遵守一种规范,那你就没有理性。这两个方面恰好是两极相通。我们来解释一下。

(7)、“后者是康德的哲学兴趣专注的方面。他的主要思想,是向作为主观自我的自我意识索取范畴。由于这种规定,他的观点仍然停留在意识和它的对立之内,除了感觉和直观的经验的东西而外,还剩下某种不由进行思维的自我意识来建立并规定的东西,即一个自在之物,一个对思维来说是陌生的、外在的东西。”

(8)、这就是说,黑格尔看到了自然动物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根本不同的,自然动物只是适应自然而生存,所以,它们两者的关系是和谐一致的。但是,“自然对人来说只是人应当加以改造的出发点”(注:同上书,第92页。)。正是这种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的特点就在于它不是简单地肯定外在给定的条件(如自然动物),相反地肯定给定的条件是为超越与否定给定的条件,也可以说,通过否定来达到新的肯定。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语言说:

(9)、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把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状态看做尽善尽美的,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反之,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会制度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暂时阶段。每一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同样是要走向衰落和灭亡的。”(注:恩格斯:《费尔巴哈论》,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8页。)

(10)、你的自强不息的程序和目标都是天所规定好的。孔子讲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也是这个意思。你的从心所欲好像是从心所欲,但都在既定的规范之中,都是天规定好的。

(11)、我们看到:辩证法之疑,就在于其核心环节(“激进否定”)与其终点位置(“历史终结”)之间的张力。作为马克思化的黑格尔主义者,科耶夫同时并举辩证法之否定环节及其终点位置,是以发展出了黑格尔式辩证法的“两张面孔”——革命者与极权者。这两张面孔,亦恰好对应精神分析中的死亡驱力与大他者。“革命之后怎样”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真正困扰科耶夫的政治哲学问题;而他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极权主义管理),乃标识了黑格尔式辩证法自身的内在结构性困境。

(12)、所以西方的历史体现了一个自由的不断的上升的过程。如果老是回到三皇五帝的理想,现在总是想办法回到过去,那样的历史尽管延续也不能叫做历史。所以黑格尔的理性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其中每一阶段都有它的“逻各斯”,下一阶段就是对这种规范的突破而建立起更高一层的新的规范。

(13)、事物都是相对相生的,这其实和我国道家思想非常类似,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14)、本文试图结合黑格尔辩证法的“一般形式”,思考以下几个问题:第黑格尔辩证法讲的是个体性还是整体性?第黑格尔辩证法中关于肯定性和否定性的问题;第黑格尔辩证法究竟是建构的逻辑还是瓦解的逻辑?第黑格尔辩证法是人的辩证法还是神的辩证法以及辩证法的历史性问题。这些相互联系的问题既涉及对黑格尔辩证法总体性质的理解,也涉及黑格尔辩证法与马克思、与当代辩证法的关系的理解。本文试就这些问题做出一点思考,这些思考仅仅是一些理解和感受,谈不上是严密的论证,仅供和大家共同讨论之用。

(15)、联系是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范畴,也是运动的一种形式。

(16)、上述的那种片面性在涉及对黑格尔辩证法整体性质的理解时就会显现出来。一段时期,黑格尔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及当代辩证法理论的关系话题重新被人们提起,并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在这种讨论中,每每涉及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性质:黑格尔辩证法究竟是神学的还是人学的?是建构的还是瓦解的?否定性和肯定性在黑格尔辩证法中各占什么地位,它们是什么关系?黑格尔同一性究竟是什么样的?马克思对黑格尔作了哪种“颠倒”?等等。这些涉及黑格尔辩证法的总体性质的问题,不对黑格尔一般形式的辩证法即形而上学与逻辑合一的辩证法进行深入思考,是很难得到较为合理的答案的。

(17)、那么黑格尔所谓理念之为生命的原则是什么?它既不是普遍性原则,也不是特殊性原则,而是普遍与特殊的统一的个体性原则。这里就涉及了如何理解理念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等问题。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对黑格尔有许多误解。

(18)、前面说到,个体性是特殊中内包着普遍,限于当时的理解,黑格尔认为只有精神才有这种内包性,所以强调个体性就等于强调了实体是精神。精神就有某种自觉性,按照莱布尼兹的想法,任何单子实体都有知觉,不同的单子尽管都是潜在的大全,都是自我决定者,但由于它们自觉性(知觉)的等级有高低,所以单子就分出了层次。一块石头,尽管也是潜在的大全、自我决定者,但是它仅有微知觉,对自己是大全没有意识;人有统觉(统一性功能),所以能觉知到自己的大全本性;神就更高了,达到了完全的自觉。个体一旦意识到自己是自我决定者,就成为一个自由的实体,因为所谓的自由就是自觉的自我决定。这样自由成为实体的真理。这样,理念之为个体性便形成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系列,最终达到对大全、自我决定者的整全意识,从而成就自己是真理。黑格尔在此基础上继承了费希特关于自我作为精神活动的原则(这原则后来促成了黑格尔关于理念自身发展的机制)。它有两个本质特征:一是自我是活动的,没有活动就没有自我。一块石头,它不活动还是那块石头,但自我不活动就没有自我,所以笛卡尔所说的“我在”也就等于我的活动;二是自我包含着内在的否定性,换句话说,它是包含异己的东西在内的一个统一体。后一个特征构成了自我活动的最为关键的动力机制。这样,黑格尔那里实体作为普遍、特殊、个体相统一的有机体,本身就是一个包含内在否定性的辩证体的生命活动,它在自身的发展中证明自己为真理。

(19)、道家、禅宗不是理性,所以它们的自由精神只是一种虚假的自由精神,立不起来。也对抗不了儒家和法家的这样一种森然的体制的压制。人们觉得那个时代忍受不了,最后还是要回到儒家、法家的怀抱,有秩序总比没有秩序好。

(20)、这是一种虚假的自由,你这次自由了,马上就自食其果。而且最后秩序大乱之后,还要靠儒家的那一套——那一套已经是秩序井然,它把一切都想到了。道家固然可以引发一场农民起义,但是没有规范,还是要靠儒家来治理。所以真正的自由精神要立得起来,真正要冲破儒家的传统的几千年的陈旧的规范,它就必须要有自己的规范,要有自己的理性。

4、黑格尔的辩证法内容

(1)、“逻各斯”是什么呢?“逻各斯”就是话语,就是说话。为什么把“逻各斯”看成是万物的本原,是万物的规律呢?这个我们觉得很奇怪,中国人从来不重视语言。不管是道家还是儒、释。道家讲言外之意,讲天道无言,天道是不说的。

(2)、这样,黑格尔也就把康德关于认识的两个源泉变成了一个,即仅仅留下了一个自我。但是,在感性直观中,一提起认识,当然意味着一要有认识对象,二要有认识者,现在把物自体抛弃了,只有一个认识者了。人们一定会问,没有认识对象的认识能成立吗?它去认识谁呢?或者说它去认识什么?认识者的对象就是他自己一说能成立吗?

(3)、黑格尔辩证法是德国古典哲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其基本思想是概念的辩证发展。它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世界和精神世界描述为一个过程,即以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来描述世界,并试图揭示其内在关系,从而猜测以唯心主义为基础的客观事物的辩证法。

(4)、把绝对理念理解为生命,我们也可以从黑格尔自身思想发展的角度得到确证。黑格尔最初是倾向于通过宗教来解放人、解放人类的。他认为,犹太教所秉持的是一种人和神分离的原则,这实际上是一种知性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人神不可能统人也不能得到拯救。只有基督教的内在精神中,才有这种人神一体化的原则,才能够为人的得救提供一种原初的可能性。对此,黑格尔抓住了“上帝就是爱”“上帝就是生命”这些《圣经》中的基本表述,通过挖掘其中的思辨内容,解决了这个问题。在通常的知性理解中,我和他人、和上帝等都是有差别、有对立的,他们之间不能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是黑格尔认为在爱中却可以如此,所以爱是基督教的一个基本精神,它表示的是一种对立同一关系。特别是基督教所讲的对仇敌的爱,更体现了这一点:按照知性的原则,仇敌是绝对的对立面,异己的东西,而在爱的原则中,这种异己的东西是可以相融的。通过爱,黑格尔构建了一个神和人、人和人相通的和谐的世界。由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个体中有整体、整体中有个体,所以这个世界实际上是一个生命的世界。神是生命,任何的个体也都是生命,这些生命在爱中是相通的。从这里看,黑格尔所描述的实际上也是一个类似于莱布尼兹开创的个体和整体一体化的生命世界。黑格尔成熟时期所谓的精神、理念,实际上就是这个世界的进一步的理性表述。其辩证法的核心也是这里所说的爱的思辨意义的进一步的逻辑表达。

(5)、参考《小逻辑》81“直接的感性意识,因为它同时包含有思想的成分,所以局限在质和量的抽象范畴。这种感性意识通常被认为是最具体的、因而同时也常被看成是最丰富的的。但这仅是就其材料而言,倘若就它包含的思想内容来看,其实可以说是最贫乏的和最抽象的。”

(6)、但是,我们往往不能从语言学上来翻译,没有什么“逻各斯”,对话呀,所以我们只能采取实物性的概念,一个矛和一个盾,好像黑格尔和马克思讲的矛盾就是一个矛和一个盾的相互关系的学说。这就理解错了。矛盾这个词在德文里面是“Widerspruch”,就是一句话里面的自相冲突,它不是两个东西的外在对立,用那个矛去刺那个盾,那个盾又不让矛刺穿,它不是这种关系。它相当于逻辑学里面的自相矛盾的命题,“这个木制的铁”,“这个好人很坏”。(笑)

(7)、黑格尔对物自体的态度之前也提到过,康德保留物自体,作为一个可思不可感的领域,依然是古典的做法,参考柏拉图。但黑格尔通过把意识上升到思维,消解掉了物自体,所以是绝对的唯心主义,“存在即是合理”。按本体-神论的说法,康德还保留了上帝,我们和上帝之间不可逾越。黑格尔的上帝下降到了现象世界,我们在现象世界重新造了一个上帝,并通过辩证法上升到上帝。但用柏拉图的话讲,黑格尔的上帝只是美(可感)、而不是本源那个善(不可感)。

(8)、一般说来,当代哲学家由于处于启蒙和现代化所带来的弊病逐步显露的时代,所以偏重强调人的自由活动。这样,他们的辩证法基本上是人学的,强调异化、否定,成为这种辩证法趋势的核心特征。实际上,历史中人们过多地受到外在强制时,人们就会注重个体自由。当前资本主义生产逻辑所产生的对人的压抑,建立于这种逻辑基础上的制度对人的压抑,也使人们更为注重自我,注重否定性,人们注重打破这种现存的东西,是可以理解的。与此相应,启蒙和现代化所秉持的理念也遭到了人们的批判。人们不再热衷于论证这种理念的合理性,而是过多地把资本主义生产逻辑所产生的弊病归结为这种理念的体系。这样,对现存事物的否定就和对理论体系的否定联系在了一起。人们认为黑格尔过分强调同一性、肯定性、普遍性、逻辑,等等,贬低了差别性、否定性以及逻辑所指谓的现实内容。但是,好多对黑格尔的批评,实际上是建立在没有充分估计黑格尔辩证法的复杂性的前提下形成的,略显偏颇。这种偏颇不是由人们的理解力或认识水平造成的,而是由人们给时代开出的药方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学和批判立场造成的。其实,即使在这样一个批判的时代,同一性、普遍性也是需要的,否则,时代可能走向主观性泛滥、个人主义盛行的境地。所以,冷静地思考一下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有意义的。

(9)、黑格尔的逻辑学不是形式逻辑,它就是认识论、本体论。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在他那是一致的。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是逻辑的枯骨,他的任务就是要使逻辑的枯骨燃烧起来,把它的内涵挖掘出来,让它变成一种有生命的东西。

(10)、科耶夫这位马克思化的黑格尔主义者,曾直接给出过他应对该悖论的答案:极权主义管理。按照科氏的看法,终极国家里的人,不再是“历史性的人”(即,会进行“否定性行动”的人);人成为“动物”或者说“自动机器”。而管理终极国家的方式也很简单,“‘健康’的自动机器是‘满意的’(运动、艺术、性事等等),而‘有病的’自动机器则关起来。”换言之,终极国家亦只有靠极权主义来维系,对该秩序不满意的人(仍要继续革命的人),就是精神有病,只能将他们统统关起来:真理王国已经抵达,怎能容许继续去推翻真理,容许子弹继续横飞呢?

(11)、这种状况逼得黑格尔不得不从实体和客观性的角度思考概念。我们一想到概念,总是认为它是人产生的,然后我们再说它反映事物的本性,等等,这实际上把概念仅看成了把握对象的工具,而内容则在形式工具的外面。黑格尔反对这种“意识哲学”的主客二分的看法,认为形式和内容是一体的,所以他反过来强调:概念不是主观的,而是事物的本性。作为实体的理念不是人所构造的,相反,人却是理念的显现。他也把这种概念叫“客观思想”。之所以这样强调,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解决上面所说的矛盾的东西如何达到统从而达到确定性这样一种单纯的形式逻辑无法解决的困难。所以,黑格尔把概念的运动直接就看成了实体自身的发展,用他的话说就是理念自身的发展。但是反过来看,无论你如何强调客观性,概念还是一种知,当然理念也就是最高的知,绝对之知。你要形成一种系统的论证,使理念成真,还是需要知性的概念形式,所以即使他这样强调客观性,强调辩证法讲的是理念自身的发展,他也不得不将思辨理性的第一个环节归结为知性,因为没有知性也就没有矛盾,当然也就谈不上解决矛盾,所谓理性的“无限的形式”就瓦解了。所以,他的辩证法第一是理念自身的运动,概念自身的发展,同时也是人的理性对理念的意识的发展。但是,由于理念在前,人是理念的显现,所以人通过理性对理念的自觉,也是理念本身在发展中达到的自我意识。理念作为发展着的生命就是这种实体和主体的统一。

(12)、绝对精神被解释成神学意义上的上帝,当然亦并非完全没有根据:由于黑格尔本人的表述保留大量神学术语,因此这一“历史形而上学”穿着“历史神学”的外衣。其实,黑格尔之后,其追随者分成激烈对抗的两派——对黑格尔做有神论解读的右翼黑格尔主义(老年黑格尔主义),与对他作无神论、人本主义解读的左翼黑格尔主义(青年黑格尔主义)。争论的核心就是,作为历史推动力的“精神”,到底是人还是上帝。但关键在于,不管站在哪一边,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黑格尔的体系里不再有超越性的位置,即使他的神学,也是一个内在性的神学(历史的辩证进程,成了上帝呈现为世界的形式)。救赎不在上帝之国中得到,而就是在这个世界内得到。上帝并不在世界之外,神意只有在历史中实现自身,而这一实现则通过人的实践。于是,在根本上,黑格尔把神学变为人类学,绝对精神通过人而实现自身。换言之,马克思、科耶夫所阐释的黑格尔,比对黑氏思想的有神论阐释,要来得更为切中其根本内核。

(13)、人们很容易将黑格尔的批判与康德的批判联系起来。在“第一批判”中,康德批判了专门形而上学(在康德的年代,形而上学研究分为两类,一类是研究“存在”本身的一般形而上学,即本体论;另一类是研究灵魂、宇宙和上帝的专门形而上学,即理性心理学、宇宙论和理性神学);但是,尽管“第一批判”批判了三门专门形而上学,却似乎并未批判理性理念自身(“所有一般条件的无条件的综合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康德那里,“绝对”等价于“无条件”(《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杨祖陶译本,A334/B391))。然而,黑格尔在《逻辑学》不仅批判了康德所谓的纯粹知性概念,也批判了被康德视作纯粹理性理念的“绝对同一性”。或许是基于批判对象的差异,黑格尔有意地区别了自己与康德先验哲学的哲学方法,而主讲人引用的《小逻辑》文本中(《小逻辑》,贺麟译本,§79),黑格尔少见地澄清了自己哲学思考的大致框架。

(14)、这种自否定——自否定就是自我超越,我不愿意这样我不愿意做奴隶了。我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反抗,哪怕失败也在所不惜。这是自由精神,自由的超越这样一种精神,在理性里面构成一个重要的因素。理性我们通常讲的含义就是超感性。如何超越感性,你得反抗呀,你得跳出感性的束缚,超越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从低层次超越到高的层次就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奋力突围就是超感性,我们通常讲,你这个人太受感性的束缚。

(15)、只要我们真正理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它的来龙去脉,那对我们今天的法治,它的实质的把握可能要更准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