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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道法自然是讲什么意思什么是道生一一生re112句

道法自然是讲什么意思

1、人法道,道法天,道法自然是讲什么意思

(1)、道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指的是道的根本就是自然规律。对这个“自然”两字,我们的理解应该突破语言定义的枷锁,这里的“自然”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大自然,而是指的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是人体内部和人体外部所有世界的总和。

(2)、后来,人们发现了汉代注释家河上公的《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在其中,河上公对上述文字中的“道法自然”解释为“道性自然,無所法也”(《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卷二《象元》第二十五)。河上公的这一注释对汉以后的老子研究影响很大,后来许多《道德经》注释者都按照这一思路去对老子的“道法自然”这一命题进行释解。河上公的解释容后再分析。

(3)、“道”就是“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顶针的文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根本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

(4)、总之,“道”具有“合三为一”的本质特征:一是本原性质,“无生有”,“道生一”;二是玄妙性质,“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三是混沌无限,“先天而生”,“有乃是无”。

(5)、人们称赞道教道法自然的思想,诀不是发思古之幽情,而是要在历史的回忆中提供对现实生活的理解和参照,寻求解决当代环境危机的新的思维方法。它不仅为今人解决此危机提供了新的哲学基础,同时补充和修正了西方长期以来流行的天人对立的思维方式之缺陷与不足。

(6)、历史的惨痛告诉我们,你必须勇往直前,接受并顺应这自然变化的局势,谁也阻止了新事物的变化,这是自然规律,你不快速学习接受这微妙的变化,就会像猪一样,任人宰杀。

(7)、由此得知,老子所言之道首先具有物质性,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原始动力源,并且它的存在独立而不可丈量,具有无限性。对于“道”这种力量,老子自己是无法给予它确切的描述的,所以他认为,道只是权宜之称。

(8)、从现实角度上来讲,道是无为的,但是不代表是什么都不做,而是说不妄作为,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不要违背客观规律,要遵循事物本身的状态去推波助澜,尽量让他得到一个最好的结果。

(9)、在“道法自然”的语境之下,道教在教导人面对生活之时要采取一种“顺”的态度,即通常所说的“顺其自然”。这里面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知自然之道,审时度势,不强作、不妄为;二是顺应事物的自然发展方向,顺势而为之、自然而有为。王阳明曾经说过一句话:“情顺万物而无情,终日有为而心常无为”,对“顺其自然”的道理做了一个很好的呼应,即摈弃私欲、顺天应时、以无为的心态去打理人生。

(10)、“道法自然”:道的运行是以自然的规律为法则。简言之,“道”取法于“自然”,以自然为法则。简言之,道的运作是以宇宙本来的自然规律为法则。

(11)、对中国人而言,其人生哲学的理论来源无非是儒、释、道三家。儒家提倡存心养性,释家提倡明心见性,道家提倡修心炼性,三教无外乎都重在一个心字。用通俗的话来讲,即儒家让人拿得起,释家让人放得下,道家让人想得通。“拿起”与“放下”,是一种人生态度,而“想得通”则是一种人生智慧。所谓智慧地面对人生,就是不必刻意于有为或无为,而是在面对任何事情或境遇的时候能随遇而安,顺势而为,保持一种愉悦的心情、平和的心态、豁达的心胸。道家用四个字为这种人生智慧提供源源不断的给养,即“道法自然”。

(12)、道教的众多尊神仙真封号中,许多都注重用“虚”字,如“三清道祖”尊号中都有“虚无自然”的尊称,供奉神明仙真的居处称为“玉虚宫”,而道士在醮坛上唱诵词章也叫做“步虚”,并且大多数步虚词都表达了对虚空缥缈的仙界的向往,许多祖师高道都曾以虚无或虚空为题作文赋词,如三十代天师虚静真人张继先的《虚空歌》等。虚静真人在《虚空歌》中说:本来真性同虚空,光明朗耀无昏蒙。虚空不动常如如,识得真空方不昧。真空消息非顽空,纵横变化无终穷。这都足以说明“虚”为道的本体、“虚无”乃人间最高境界。

(13)、•师父是上天对你的恩赐,浅谈道家师徒的缘份!

(14)、显然,上述四句话中,除了第二句的“自然”用的是“自我发展、自我演变”之义外,其它三句,其含义皆是指“顺其自然”。“顺其自然”是老子《道德经》中“自然”一词的主要含义。

(15)、河上公说:“人当法地安静柔和也,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劳而不怨也,有功而不制(恃)也。天湛泊不动,施而不求报,生长万物,无所收取。道清静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成也。道性自然,无所法也。”(《河上公章句》)

(16)、老子的本意,是要教给人修道的方法,德是基础,道是德的升华。没有德的基础,为人处世、治家、治国,很可能都失败,就没有能力去“修道”。

(17)、“道法自然”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最早提出的观点,其真正的意思是:道生万物以及天、地、人的活动过程都是“自然无为”的,并非“道”之上还有一“自然”实体的存在。庄子继承老子的天道自然思想,主张人生的目的就是任其自然。

(18)、人类的气场一乱,五脏就会愤怒,失控的人性是无法做出善意的决择,所以老子让我们从道德经中,学道,修道,明道,顺天意,懂规律,在道的变化中不断的改变自己,顺应自然的变化,才能适者生存。这就是道法自然的规律,你如悟透了道德经,一生就不会胡作非为。

(19)、——摘自《中国智慧-三教实修》之“附录逍遥于无何有之乡(答疑篇之二)”

(20)、“天法道”,意思是:宇宙运行的是以道的法则为法则。

2、道法自然是讲什么意思什么是道生一一生re

(1)、“非因缘,非自然”,这两个“非”之后,就能体会《楞严经》要讲的那个道理是什么?要在《楞严经》的体系里面去理解,它是用否定的方法去指点那个根本的见地,让你明心见性。

(2)、•致虚极,守静笃,道长教你如何做到天人合一!

(3)、两种版本的文字虽不同,但都强调“道”的玄妙本性,“道”可以说明,但不是通常的道理所给说明的,难以说明,是因其出现在万物的初始状态,神秘莫测;可以说明,是因为其为万物的本原,派生出万物,可以借助于万物对其进行了解。“道”是深远神秘的,又是洞悉一切奥秘的门径。

(4)、“人法地”,是就地的全载之德而根据自身的所限得以全安,即从等差对比的效法中得以明晰自我本质存在的全部能量,而升之法则的意蕴。

(5)、不难看出,老子用“自然”一词,不是指自然界,也很少指自由发展,更多的是强调不勉强、不强迫、不干预、不扰乱,不以原则、理念或意愿去干涉,而是任凭其自然而然地生长、运行和发展。

(6)、这里的“自然”不是一个实体,跟那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是不同的,前面人、地、天、道这是四个层级,而自然不再是一个新的层级了。如果说自然是一个层级的话,那么“自然”就是比“道”还要高一层级,这是说不通的。道之外不可能再有更高的层次,那就变成五层了。你联系上下文来看,五层也是说不通的,因为前面讲天大、地大、人大、道大,讲“域中有四大”,你加了个自然就变成“五大”了,这不就乱套了吗?

(7)、•当修道变成了一种潮流时,你知道应怎样去修行吗?

(8)、我们看见日月运行,风雨雷电、潮起潮落,其实都是隐藏着道。真正的得道高人,他门在自然中感悟天道,感悟阴阳的变化,感悟盛极必衰的道理。道法自然,我们应该从自然中寻求真理,寻求宇宙的大根大本,然后用它来指导实践。

(9)、所以,地法天,也对应上了,地就是我们脚下的大地,以及在地上的世间万物,其中自然也包含了人。

(10)、庄子的说法也可以用来帮助理解老子所用“自然”一词的含义,庄子在《应帝王》里说:“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这是对于“自然”含义的描述,“无容私”是对“自然”真意的揭示,指不容许有事物、精神等对“道”进行私自干预。

(11)、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

(12)、法是对常理常识常情的一种规范化,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这种刚性规则得以实施。而作为规则或常理之道更多的是一种自然法层面的东西,或者道之规则为自然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否则将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13)、“法”的本义意是法律、法令,后来引申为方法、方式、范式、标准、法术等,并动词化为效法、遵从等。

(14)、推荐老子入周都深造。文献记载:”老子入周,拜见博士,入太学,天文、地理、人伦,无所不学,《诗》《书》《易》《历》《礼》《乐》无所不览,文物、典章、史书无所不习,学业大有长进。博士又荐其入守藏室为吏。守藏室是周朝典籍收藏之所,集天下之文,收天下之书,汗牛充栋,无所不有。”通过这段经历,老子积累了丰富的学识,也使他远近闻名。

(15)、要了解道家,必须理解老子的思想,而要理解老子的思想,必须读懂《道德经》,而要读懂《道德经》,就必须清楚“道法自然”的真正含义。

(16)、“有物昆成,先天地生。绣呵,缪呵!独立而不垓,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筮,筮曰远,远曰反。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参看《德道经》熊春锦校注本)

(17)、原文节选: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18)、四是方法层面之道。如第五十九节,“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也。”

(19)、“我命在我不在天”是道教的又一重要教义。原意是说人的生命长寿与否取决于自身,并非决定于天命。泛指命运并非掌握在别人手中,即我命在我,而富贵不在天。儒家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道教说“夺天地之造化,与天地同寿”。

(20)、依据老子的看法,“道”是天地万物生成的本原,是宇宙生成发展的动力源。而“德”是“道”在社会伦常领域的表现。《道德经》所论述的“道”与“德”,其本性特征就在于“法自然”,所以,离开了“道法自然”这一基本哲学命题,《道德经》也就失去了理论根基。

3、道法自然是出自哪里

(1)、要达到虚无的情怀,需要有高远而明达的目光,要以道观物,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要以宽阔之心包容他人,超越小我,融入大我,以达到无私、无欲、无我的境界。太上道祖说:“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自古君子之心胸都宽大如山谷一般,以虚怀若谷的境界面对一切、包容一切。“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一个人的气度、胸怀的大小往往决定了他所能成事的大小。大容纳小,小归于大,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古往今来众多英雄豪杰之所以能成就伟业,皆因为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

(2)、但是这事很有意思,因为一般人们习惯的,是给客观世界找一个“第一因”,例如盘古、上帝、神等等。因为只有这样,看起来才有说服力,符合人类的朴素认知。

(3)、道也分阴阳,并产生两种气场,两气相互纠缠,却只能相随不能相溶,人类是最聪明的,懂的顺应自然的变化规律,你冷我就补热,您热我就补冷,随和了自然的变化,顺应了自然的气场,才能岁岁平安,这就是道法自然,你拧不过道,就要学会顺应道的气场,缺阳补阴,缺阴补阳,中西医的诊断也是用的这种方法,才能对症下药。

(4)、这与楚简本在文字上区别不大,特别在结尾处都同样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5)、因为老子整个这章用得都是平铺直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这一系列排比,也说的坚实笃定,除非说最后一句的时候突然精神分裂了,否则不大可能偏偏在这里多出来一个言外之意。再与前后文综合着看,“道可道,非常道”,“强字之曰道”……俨然就是学术风范,如此严谨的一代宗师,总不会在最严谨的问题上给我们来点花花肠子吧?

(6)、老子所处当时西周社会,诸侯各国穷兵黩武,战乱频仍,社会之礼仪伦理已无法恢复,所以老子看透人类社会之所以会纷争不已,都是由于圣人、礼仪、法令、欲望、智慧等有为措施所引起的,正是因为社会看中名利、实力、好胜等荣誉,所以天下才会出现资源有限性的占有之争。老子因此提出回归自然,顺应无为而治、清净绝智的自然世界的规律,从而才能守弱胜强,达到小国寡民的平静生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

(7)、馆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38号骏亿品牌中心三楼301

(8)、综上所述,“道法自然”的真正涵义是,作为原初混沌、万物本原的“道”,所坚守的是顺其自然的法则,即纯凭本然、自化自定,以不断自我发展为自身的根本“元则”,本然而自然。所以说,老子是以“自然”来描述“道”的至高无上的自我原则。

(9)、第二板块:佛教实修(心理——人与实相的和谐)

(10)、其古籍老子在西周之前就存在了只是文字太古能看看是在阐述的人非常少,另一个原因是守臧在西周守藏室里的著作必定是限制阅读的东西!东周时期古籍老子已经变成了篆字且七个诸侯国都有,那也可能是汉朝的董仲书与三千家臣无法用对付古籍天命一样将其毁掉再嫁祸于秦始皇焚书坑儒烧掉了的原因!当然不管是古籍老子还是古籍天命都是有作者的却不是一个自然人而是历史积累起来的总结版本。故只有著作名称而没有作者署名!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古籍老子五千言中内涵落到明眼人的手中一下子就看穿了:这不是一个自然人穷究一生可以达到的深度与广度的东西。有诚实守信用的品性制约着不能贪功为己有!

(11)、“地法天”:地球运行的法则是以这整个宇宙运行的规则为法则。

(12)、令我洞金色,后天耀琼姿。心协太虚静,寥寥竟何思。

(13)、与河上公不同,魏晋玄学的重要代表人物王弼的注解另有深意。王弼解释说:“法,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无故资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王弼《老子道德经注》)

(14)、如来,即佛教里说的佛,一个意思。佛,指的是众生皆具的自在清净本性,至纯至善的本性。

(15)、在一般词义上,“道”的本义为道路,并由道路之义引申为动词化的取道、经过等,进而再引申出方法、技艺、规律、原则等。

(16)、而且,道法自然这个解释,正与现在已经基本被学界承认了的“大爆炸”理论相和。简单的说,大爆炸理论认为,在大爆炸之前,只存在一个“奇(奇怪的奇)点”。那时候还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既然没有时间,自然就没有因果,没有因果,自然就没有逻辑,没有逻辑,自然就没有一切物理定律。所以为什么会产生大爆炸?答案是没有原因,因为那时候根本不存在因果的概念,连时间都还没有产生呢。或者说,如果有一个类似“原因”的东西存在,那么这个东西必然存在于四维时空之外,也就是存在于更高维度的空间以及平行宇宙。鉴于人类的的直觉在宏观尺度和微观尺度上从来没有正确过,我猜测,人类直观认为仅仅存在单一的宇宙这个直观认知,正确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我们反向推出,平行宇宙倒是大概率事件。

(17)、有什么样的自然就有什么样的道,有什么样的道就产生什么样的自然!

(18)、《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为其时诸子所共仰,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李耳)所撰写,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

(19)、答:《老子》中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章,我曾经多次讲过,你们去看一下那个讲录。《楞严经》讲“非因缘,非自然”,跟我们讲的“道法自然”的“自然”,虽然用的都是“自然”这两个字,意思是不一样的。光看表面文字的话,那就永远要打架,不但佛教跟道教要打架,道教本身也要打架,佛教本身也要打架。比如佛教讲“无自性”,又讲“自性生万法”,这不是打架吗?我们读经典,不管是读哪一家的经典,一定要有智慧之眼,不要执著于文字。如果从文字上来讲,一天到晚都要吵架,是吵不完的;今天跟这个吵,明天跟那个吵,永远是扯不清的。

(20)、第关于“道”“法”和“自然”的含义以及“道法自然”的真正本意。

4、道法自然是讲什么意思简单点

(1)、“道”:老子在《道德经》开篇阐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老子对于“道”这个概念的总括性的描述:道,非当时社会一般的道,即人伦、常理之道,也非当时时人所能命名之道。“道”在老子那里已经超越了世俗社会生活,更加接近于自然法则之道,因为天地万物的始基与母源在于“道”,由道开始,“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由此,老子用“玄之又玄”来描述道的特殊性与深奥性,而其实这个“道”虽然“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捪之而弗得”,但老子所言之道并不远人,这里只是老子用“玄”来强调他所言之道与当时社会所言之道的差异性,并且阐述他所言之道的超然性与根基性。

(2)、古籍老子五千言是以天地运行出来的自然運動着的存在而人类求生存下去才有可资利用的各种各样具有各不相同特性的存在来用劳动创造财富来解决人类自己生存下去的需求问题的著作!其中没有教任何人去作为任何事情的内容 ,只有事实存在链的相关揭示就放置在著作之中!有一种信不信由你,去作为不作为也由你自己选择!……

(3)、《道德经》主要论述“道”与“德”:“道”不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个体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

(4)、而在老子哲学中,作为道家的根本哲学范畴,“道”所指的是世界万物的本原。

(5)、这里引用美国物理学家卡普拉的一段话,以说明这个道理,他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以及两者潜在的一致。”为此,他提倡“从主宰和控制自然界的意图转变为一种合作和非暴力的态度。这是一种生态学的态度……中国古代的圣贤们美妙地表达了这种态度:‘遵从自然规律的人随着道的潮流而流动’”。这虽然是一个外国人的看法,但却非常准确地从现代科学的角度阐释了道法自然理念在生态保护上给予人类的启迪。

(6)、《老子》中体现的就是中国自然法思想,可以看做是中国道家法律学说的肇始。在中国古代,老子是第一个提出“道法自然”的自然法思想观点的。老子的“道法自然”与西方自然法思想在本质上不一样。西方自然法思想发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由主义和理性主义传统,正义、善、民主等理念是其基础,并且作为评价实在法或人定法的应然性依据。而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立足于万物的本原,即“道”,试图通过认知“道”来达到对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终极把握,从而依“道”而生。这种“道”不是自由、理性、民主或正义等理念和评价标准,而是一种“不可名”之特殊物,一种“天长地久”的规律性东西,兼具物质和精神层面,存于天地之间自我循环。

(7)、王弼注的《道德经》说:“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8)、最后这句“道法自然”非常神奇,我不知道老子是怎么通过观察与思辨得出这个结论的,但这个结论与现有的科学模型高度吻合。当然,咱们千万不能说老子是科学的,因为老子的方法只是思辨,并没有实验验证,所以不论他得出的结论对错,都不是科学。

(9)、“大”是指不停地运转、变幻,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无远不至,穿行于古往今来、八荒六合,到达极远处又返回事物的根本。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所以说道很大,从而遵循于道的天、地、人都很大。宇宙有四“大”。

(10)、此处之法乃道之法,对道的遵循可以使得天、地、人三界秩序井然,得以理治。高定彝认为,此句表达了古人的系统论的观点,宇宙万物是一个整体,人、天、地、自然等构成了一个有层次、结构、整体的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11)、关于地理决定论也有很多例子。例如中原大地有着广袤的平原,日照、降水适合农作物生长,所以这片土地孕育了中华民族这个农耕文明;而希腊多山,陆地交通不便,爱琴海上岛屿相望,风和日丽,非常适合航行,所以古希腊依托航海技术发展出了商业文明。

(12)、问:关于西方极乐世界的问题,有一种说法,说为什么是西方极乐世界而不是东方极乐世界呢?因为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方落下。我们人也跟它一样,也要回归到本来的出处,所以称为西方极乐世界,不知道师父认可这个说法吗?

(13)、问:师父好,我有一个问题。前一段流行一本书叫《与神对话》,它里面对人来到这个世界的解释是他知道自己是来体验的,比如受苦,苦和甜是相对的,他受苦,就是为了知道甜,这是他选择的。

(14)、儒家的语境是什么样的呢?儒家有儒家的道,儒家有儒家的天道,道在这个人间呈现出来,在人身上体现出来,这种境界叫仁,这个仁跟道是一体的。仁即是仁道,是仁之道;行仁,就是行儒家之道。所以仁本身在这个儒家的语境当中,跟那个道是同一个层次的,只是不同的表达。仁是从这个道德层面来讲那个最高境界,是与道相通的那个层面,叫仁。儒家的仁,本身既是一种境界,也是最高的本体(仁体),所以王阳明讲“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达到仁的境界就是大人境界,就是天地合一的境界,就是儒家体道的境界。

(15)、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16)、这段是《楞严经》探讨万法之真如、性体时所说的,讲“非因缘”就是真如之性体不是因缘造成的,因缘是生灭法,真如不是生灭法,当然不是因缘所成;有因缘的话,就是生灭法嘛!“非自然”,印度有一派叫做“自然外道”,就讲天地万物,你不要去搞这个因啊、果啊,一切都是自然生的,这是一种哲学观念,与佛教的因缘生法是相对的。既然前面说真如性体不是因缘所生,那是不是就是无因无缘而自然生的呢?当然不能这样说,真如性体是“非自然”,不是那个自然外道所说的自然。

(17)、一是阳,二是阴。阳授阴,阴受阳。阳授阴受交合而生的旋转就是德能,这就是自然。阴阳是有限的,不平衡的,而阳则给予阴阳,接受正负。产生正负的旋转仍是德能,仍是自然。

(18)、这个法则源自于道的本质,道的本质是空性的,所以道本有的法则就是空性。既然道遵循的是空性法则,那么天所遵循的也是空性法则,地遵循的也是空性法则,最后人也要遵循空性法则。所以老子才会在《道德经》里主张无为。

(19)、不同语言、概念的系列是完全不一样,不要把“美元”的“元”和“人民币”里的“元”混为一谈。

(20)、谈论《道德经》最经常讲到的命题是“道法自然”和“自然无为”,“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更多地具有形而上意义,主要阐述“道”的自然而然、自化自成的本性,是对天地运行的本性和内在根据的揭示;而“自然无为”的“自然”却更多地偏重于政治意义,这与《道德经》既是哲学书又是政治谋略书的理论意义有关,老子的道家学说既是哲学理论,也是政治谋略学,老子将道学理论应用于政治学,把“道法自然”演绎为“自然无为”,他说:“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老子强调圣人或君王在治国理政时必须坚持“自然无为”的原则。

5、啥叫道法自然

(1)、此外,陶渊明的诗,展子虔、荆浩的画,也都受到“道法自然”理念的影响。

(2)、从这两个层面来说,道之规则与常理是法形成的环境与基础,法不过是以正式的形式规范化了的自然规律与常理,因此法与道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法来源于道,且反过来要顺应道的运动。

(3)、“道法自然”影响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方方面面,在伦理、政治、艺术、人生、管理等各个领域,都能看到“道法自然”理念的影响。魏晋玄学家的人生态度,汉初的“无为”政治,艺术上的“外事造化,中得心源”说,经济管理领域的“君不见的手”等等,都能从“道法自然”中找到哲理源头。

(4)、然而,“道”又是天的依归,所以天也是效法“道”的法则周流不息;“道”是化生天地的万物之母,其性是无为的,其发展变化是自然而然的,这又好像“道”是效法“自然”的行为,因此说“道法自然”。实际上“自然”是“道”的性,“道”本来就是自然无为的。

(5)、所以老子在后面的论述中又坦言,“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老子感慨道:“知我者希,则我贵矣。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

(6)、道之所以为道者的特质,即“道法自然”。“自然”便是自己如此,即自因、自成、自本、自根,“道法自然”,即道以自己如此,自成、自因为法,而不横加干预,亦即“无为”。这里“法”字有法则之意,君王要以大地的无私载、谦卑无争为法,以天之无私藏为法,以道之自然为法,从而道与自然归一。

(7)、第二种是指“法则”。王弼明确说:“法,谓法则也。”人、地、天、道都不能违背法则,所以,王弼说:“人不违地,乃得全安”;“地不违天,乃得全载”;“天不违道,乃得全覆”;“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

(8)、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的原则是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9)、“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

(10)、在河上公看来,“人法地”重在“安静柔和”,而地法天”贵在“施而不求报”,而“道法自然”最主要的在于“清静不言”“万物自成”,所以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可见,河上公所强调的是“道”是清清静静、不言不语,是对万物自我生成的描述,其本性是自然而然的,它没有什么可以效法的,而不用效法任何事物,它自然如此,本是如此。

(11)、有人又会问,为什么你就敢确定老子这句就没有言外之意呢?

(12)、问:《道德经》里面说的“失道而后有德,失德而后有仁,失仁而后有义,失义而后有礼”,老子主张道,道是最高境界;但是孔子、儒家主张的是仁,仁是最高境界。老子与孔子差不多是同时期的人,孔子还请教过老子,是不是孔子不认为道是最高境界?

(13)、有一种物体混混沌沌、无边无际、无象无音、浑然一体,早在开天辟地之前它就已经存在。独一无无双无对,遵循着自己的法则而永远不会改变,循环往复地运行永远不会停止,它可以作为世间万物乃至天地来源的根本。我不能准确地描述出它的本来面目,只能用道来笼统地称呼它,勉强把它形容为“大”。

(14)、《老子》:“道法自然。”老子认为,“道”虽是生长万物的,却是无目的、无意识的,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即不把万物据为己有,不夸耀自己的功劳,不主宰和支配万物,而是听任万物自然而然发展着。

(15)、第《楞严经》讲的“非因缘、非自然”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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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天地间有这四大,而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在这四大之中,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自然气候,天象变化遵从宇宙间的“大道”运行;大“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18)、"天法道",四大之间的相法只是就彼方的性质之大而转法于自身,天法道的意蕴也同前两处一致。天的意义较之地更为飘渺,是因为我们对天的认识是从日月的交替、四时、六气的变化而归总的周期性概念,但不论如何,较之于道,它仍旧只是有这些能为。而不能有所逾越。

(19)、我曾经讲过,“道法自然”的这个“自然”,如果要跟佛家里面的概念类比,佛家有一个相似的概念叫“法尔”,法尔如是,“法尔”就是这个“自然”。佛家讲“万法如如”,就是诸法原本如此,就是这样,没有一个另外的主宰,这与道法自然是相通的。道法自然不是说道要去“法”一个更高的东西叫做“自然”,自然不是道之外(之上)的东西,道法自然就是道再无所法了,它就是自已如此,本来如是的意思。

(20)、“道法自然”语出《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则取法于自然。对老子所说的“自然”,今人容易产生两个误解:一是将“自然”理解为一个比道更高、更抽象的存在物,二是将“自然”等同于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

(1)、“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2)、显而易见,南怀瑾先生对于“道法自然”的解释,所强调的是“道”的“自己当然如此”,是“他自己本身必然一定是如此”,没有原因,不可追问,本然如此。这指出了“道”的自因、自成、自本、自根的本性。

(3)、“道法自然”里面的自然二字,实际上是同“自性”相通的,也可以等同于《心经》中的“观自在菩萨”的“自在”。

(4)、答:你觉得是你自己来这个世界的吗?谁觉得自己是从天上来这个世界体验一下苦的?我们大家都没有觉得自己是从某个地方来来地球自觉受苦的,那为什么《与神对话》这么说,我们就相信他们?《与神对话》的那套体系、那套语言表达,都不能太认真,它也不是一个正统的宗教,是新时代大量的通神经典之一。在民间宗教中也有大量的这一类经典,有各种说法,如果每一个说法你都信以为真,那就麻烦了。前提是先问问这个东西到底对不对,如果你先把每个说法都认定为一个事实了,是一个真理,然后再来问为什么,那就误入歧途了。这种说法看一看就好了,不要太认真。

(5)、“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重要思想。“道法自然”这一论题不是一个孤立性的论题,它关涉到老子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道”与“万物”的关系。

(6)、“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7)、举个比较简单的例子,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作为家长作为老师一定要做到顺其自然,无为而治。孩子小的时候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如果非要按照循规蹈矩的方式去教他,让他做一个生活在框架中的孩子,往往会害了他;若是能够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并且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全力的支持,我觉得我这段时间在让孩子体验到自由的乐趣,而且会对自己的追求越来越感兴趣,兴趣永远都是最好的老师。孩子本身的乐趣,不作为就是一种最大的作为,而且这样还能够得到最好的结果。

(8)、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9)、第二句主要是说,少发号施令,使其自行发展。狂风刮不了一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这都是天地本性所决定的。其“自然”的含义指的是自我发展、自我演变。

(10)、而且自然,就是自自然然产生的,不需要经过思考,推理归纳等思维方式去创造出来的。所以道法自然,这句话,表述的意思是道这个东西说不清,摸不着,看不见,但是它也有表现形式。表现在形式上的世界上就是宇宙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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